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局对冻结的涉案账户进行梳理,发现一批符合返还的涉案资金,现依规对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返还银行卡:6217XXXX05872006,持卡人:陈美渊(中信银行),接收银行卡:6221XXXX20003462696,持卡人:罗欣(成都银行长顺支行),返还金额:人民币伍万肆仟零捌拾壹圆整(¥54081元)。
公示期限为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反诈中心办理相关事宜,电话028-86406360。公示期后,将返还上述资金。
特此公示。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2025年12月5日

川公网安备 51010502010539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