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行政许可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3-10-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的改革要求四川省公安厅起草了《关于深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行政许可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5日。有关意见建议书面反馈。

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北桥边街1号四川省公安厅经济文化保卫总队

联系人:庄永涛

联系电话:028-86305673

附件:《关于深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行政许可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公安厅经济文化保卫总队

2023年10月8日

附件

关于深化金融机构营业场所

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及工程验收行政许可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的改革要求深化行政管理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想企业之所需、办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适时推举“便企、利企”新举措,不断创新和拓展金融机构安防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两项行政许可(以下简称“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方式方法,真正做到让办事企业“最多跑一次”“零跑路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精神,聚焦金融服务管理影响企业办事的“堵点、痛点”,牢固树立“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的服务理念,推动“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改革,全力打造“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最强服务”。

二、工作目标

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在全省推行“金融两项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前台综合接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改革举措,全面实现“一窗通办”“一机通办”“全程网办”“阳光警务”工作目标,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工作效能,进一步增强企业体验感、认同感、获得感。

三、改革项目

(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1.申请

1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金融机构凡有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向市级或市级授权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审批表》)和所附材料目录清单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目录清单项目的具体材料可以在评审现场提交评审专家组或送至市级或市级授权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2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金融机构也可以派员将《建设方案审批表》和目录清单及目录清单项目的具体材料直接送至市级或市级授权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2.受理。公安窗口审核金融机构提交的《建设方案审批表所附材料目录清单是否齐备,确定是否受理。确定受理的,于1个工作日将金融机构申报材料传市级或市级授权的县(区)公安机关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未通过审核及时向申机构说明理由,申请机构按要求完善相关事项后重新申请

3.审批市级或市级授权的县(区)公安机关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5-7名金融机构安全防范专家组成专家组,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评审。对通过审核的,参评专家提出意见,市级或市级授权的县(区)公安机关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公安机关负责人依据专家意见,在《建设方案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将《建设方案审批表》市级或市级授权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对未通过审核的,公安机关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及时向申机构说明理由,申请机构按要求完善相关事项后重新申请

4.颁证。公安窗口根据审批结果1个工作日内制作加盖市级公安局印章的《准予施工通知书》《不准予施工通知书》电子批文上传至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金融机构自行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

5.办结时限。窗口受理之日起至颁证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1.申请:工程结束,金融机构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市级或市级授权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交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以下简称《工程验收审批表》);也可以将《工程验收审批表》送至市级或市级授权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2.受理:公安窗口收到金融机构申请的《工程验收审批表后,1个工作日将金融机构申请材料传市级或市级授权的县(区)公安机关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

3.验收:市级或市级授权的县(区)公安机关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5-7名金融机构安全防范专家组成专家组,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项目现场评审。对通过审核的,参评专家提出意见,市级或市级授权的县(区)公安机关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人公安机关负责人依据专家意见,在《工程验收审批表》签署审批意见,将《工程验收审批表》市级或市级授权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对未通过审核的,公安机关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及时向申机构说明理由,申请机构按要求完善相关事项后重新申请

4.颁证:公安窗口根据审批结果,1个工作日内制作加盖市级公安局印章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电子证照上传至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金融机构自行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

5.办结时限。窗口受理之日起至颁证不超过5个工作日。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市(州)公安机关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经文保工作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警种部门、金融机构为成员的深化“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宗旨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本着充分酝酿、顶层设计、高效推进便企利民的工作原则,做好动员部署,从人力、物力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统筹谋划市(州)公安机关要对标本方案,即日起至10月底全面梳理“金融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找出办理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卡点,切实统筹法制、行政审批、科信等警种,积极对接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推动网上授权、电子资料、电子印鉴确认、平台技术等工作广泛征求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安全防范专家意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及实施办法。

(三)联系实际扎实推进市(州)公安机关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11月起全面实施深化“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改革工作边改进边完善,边实施边总结,创新工作模式,创建特色亮点

加强协作确保质效市(州)公安机关要依托常态化警银联动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改革工作如期高效完成。

(五)强化监督,落地责任。各市(州)深化“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标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在政策支撑、安防专家和技术力量调配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严格时间节点和审批及验收工作流程,确保“金融两项行政许可”改革工作流程不走样、标准不降低、范围全覆盖。

(六)严格规定,规范管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公安部有关专业档案管理要求,对所有办结材料进行集中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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