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

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公安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四川省公安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个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省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厅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通过省厅官方微博微信平台、门户网站和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新闻媒体,及时面向社会公布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工作动态,及时发布各类警情信息、警情动态和安全防范预警提示,及时公开公安机关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和便民利民措施。据统计,2017年省厅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429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3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7篇,微博微信回应舆情、热点事件408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规范受理、审查、交办、征询、答复等各个工作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对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短信告知平台,确保每件申请在受理、办理和办结环节都有回音。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省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明确执法公开范围和内容,规范执法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操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厅属有关部门警种通过在公共场所和对外窗口单位设置公示栏、牌匾、橱窗、灯箱、LED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布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具体要求、办结时限,及时公布警务监督电话以及岗位民警的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四川公安微博微信平台牵头,联动各部门警种微博微信平台和四川公安门户网站,推进全省公安新媒体矩阵建设,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全面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确定专人专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严格的审查标准,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每一条信息的公开准确无误。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能力的提升。通过专题培训、集中培训、网络教学、案件讲评、旁听案件庭审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升执法主体规范执法及信息化应用能力,保障相关业务人员能够熟练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操作。2017年省厅举办各类政务公开培训班3次,接受相关培训人员236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主要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82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8通过不同渠道公开信息904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10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690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032条。这些信息主要包括:警方要闻、警情动态、警务资讯、人事信息、政府采购、公示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便民服务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件,主要为网上申请和信函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38件,无效、重复申请16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对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3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依规处理和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信息的25件,同意部分公开5件,不同意公开的8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4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7年,省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没有收取任何费用。编制了《四川省公安厅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并按要求在公安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省厅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2,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2件;行政诉讼1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11件。

六、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48件、省政协委员提案54件,其中,主办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厅历来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及时依规公开办理结果。经审查,除6件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的办理复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不宜公开外,其余17件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均按规定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在四川省政府门户网站人大代表建设政协提案栏目公开,有效落实代表委员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服务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为一些部门和警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信息日常报送机制还不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四个方面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一)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是促进公安机关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提高警方公信力的重要措施,也是公安机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公安、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坚持秉承以“公开为一般,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政策和信息,切实提高公安机关办事办公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要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养成教育和培训,让民警能够真正了解和熟练掌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将公开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之中。

(二)坚持网上与网下公开相结合,规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坚持把网上公开与网下公开的两种方式结合起来,健全完善、规范运行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各部门警种微博和微信,完善公安机关出入境、车驾管、户政等集中办事服务大厅或服务站点,完善公安新闻发布会制度,继续办好公安机关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加强与社会媒体的合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公开工作制度,执法公开涉及到各执法部门警种,执法公开信息要由制作、产生、保管该信息的部门警种发布,各相关部门警种应当明确专人负责公开工作。

(三)加强内部与外部监督,健全问责追究机制。对信息公开业务负责部门的考核不单看量化指标,更要看公众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满意程度以及公众信息知情权的实现程度。定期组织考察,逐步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要确定考评标准,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标准和配套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信息公开处理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管。对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时限、责任等方面作细致、科学的规范,对于应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未在规定期限内依申请公开或不符合保密审查规定的违规行为,要落实问责追究制度。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