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

政府信息公开

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四川省公安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刑事司法类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表》可以在四川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从四川省公安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1.网上邮箱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箱gongkai_scga@sohu.com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四川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提交:申请人可直接到四川省公安厅办公区,拨打工作电话028—86303874当面进行提交。

二、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方式及接待时间

工作机构:四川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9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6303874

传真号码:028-86303037

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流程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五、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