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

政府信息公开

2012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12-12-18

  2012年,省公安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2]2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1]26号),按照建设法治型、责任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梳理公开内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扎实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是:

  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高效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坚持只要不影响社会稳定、不涉及公安工作秘密的都及时进行公开。一是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开办事制度、办事过程、办事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二是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省公安厅在深入推进“警民亲”活动过程中新添十项工作措施,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受到了广泛好评和赞誉。这十项措施主要集中在方便群众办事和增强群众安全感两个方面,分别是:“公共户口簿”7日内办结;加急出国(境)证件5日签发;全省驾驶人体检证明远程提交;通过电话申请车管业务;建立初信初访电话回访制度;推进住在小区、居民院落安全防范全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城区推行网格化巡防,提高“见警率”;建设“平安守护网”;开通全省“网上110”;年内县级以上城市建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三是坚持及时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及时公布社会密切关注的案件侦破进展情况和涉警舆情调查处理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回应群众的期待;及时发布各类警情信息和动态,提醒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加强对方面性违法犯罪的防范,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仅省厅就通过四川警察网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布各类警情信息、动态6000余条。

  二、强化平台载体建设,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省公安厅严格落实《厅机关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厅机关政务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拓宽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按照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在原来单纯依靠“四川警察网”这一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完成“四川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并将在2013年1月1日上线运行,网站设置了“警务资讯”、“政务信息公开”、“为民服务”、“平安四川”等栏目,对包括省厅概况信息、规划计划、人事信息、重点工作、公示公告、警情通报、办公电话、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交通路况服务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同时,全省公安机关还将开通微博群,及时迅捷地公布、公开有关信息。二是全面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省公安厅和各市州公安局均成立了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规范》等工作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不断加强我省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平安四川”行动中,每次专项集中统一行动结束后,都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公安机关采取的工作措施及战果。三是积极参加“阳光政务”节目,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阳光政务”电台节目,向全社会通报、介绍公安工作情况,倾听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今年,正厅级侦察员黄一率厅办公室、经侦总队、治安总队、法制处、刑侦局、交管局等厅属相关部门参加了四川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阳光政务”栏目,值守热线电话,与广大听众进行沟通、交流,受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意见,现场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20余件。四是拓宽载体和形式,深化公开效果,各部门、警种通过设置公示栏、牌匾、橱窗、灯箱、电视墙或印发“警务公开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和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并将监督电话及在岗民警的姓名、职责和工作纪律等公之于众,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表文章或领导专访公开警方动态,发布社会治安、政务信息等;认真实施社区警务、农村警务、校园警务战略,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和企业大力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截至目前,今年我省公安机关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信息8500余条,各类网站发布转载信息十万余条。“四川警察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截至目前访问量近200万余人(次)。

  三、优化服务质量,不断完善审批窗口建设。省厅把行政审批窗口作为服务群众、执法为民的重要阵地,大力加强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责任和纪律要求,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部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2]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2]38号),省厅要求厅机关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逐项对照,切实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有效实行窗口与各业务警种的联系会议制度,针对人民群众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公安厅窗口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定期召开各业务警种联系会议,对窗口审批情况、工作人员动态和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确保审批与后续监管有机结合。三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四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工作,各部门、警种按照《厅机关行政审批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落实人员轮换机制,实现人员轮换的制度化、常态化。截止目前,窗口今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582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同时,对群众来窗口反映的各种情况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过电话反馈来访群众,受到群众好评。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省公安厅各部门、警种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建立健全适合各部门、警种实际的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审核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加强保密审查,确定专人负责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审定、备案、发布,定期开展检查、督导,依托各地公安门户网站及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二是严格落实特邀监督员制度和切实完善警风行风评议机制,认真听取特邀监督员和评议员的建议和意见,强化警风行风评议、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三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纳入对基层公安机关和厅属警种、部门年终目标考核,落实考核考评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公安各级各部门的持续深入开展。

  明年,我们将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部署和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逐步完善报送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二是进一步拓宽警民、警社互动交流渠道,以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等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丰富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以新上线运行的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和“四川警察网”、公安微博等为载体,不断完善公安机关服务社会公众的网络平台,使公安机关政府门户网站真正成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更加方便的服务。四是将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力度,及时督促厅属各部门和各市州公安机关整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各种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本级公安门户网站的建设。五是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民警特别是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不断开拓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四川省公安厅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