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

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高速支队职能简介。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处理,履行高速公路治安管理和刑事侦查职责。

(二)高速支队2021年重点工作。1.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深化高速公路警务改革,进一步落实“三进”高速,试点开展示范路创建,全面构成安全、畅通、和谐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环境,着力实现“秩序好、事故少、出行安、社会满意”的工作目标。2.持续净化治安秩序。按照“公安牵头、各方尽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高速公路特殊社区治理要求,强化社会协同治理,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和维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高速公路治安环境。3.着力破解大流量拥堵难题。强化协调、科学、高效的应急管控联动意识,完善分级分区域路网诱导分流疏导措施,不断加强高速公路保安保畅和应急处置能力。4.重拳治理突出隐患。紧盯重点路段、重要节点,对照法规标准,常态化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强力推动各类重点风险隐患根治整改。5.严密盯防重点车辆。提升科技应用水平,强化路面巡逻查控,规范大型车辆行车秩序,加大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监管,形成常态化严管严查的态势,全力压降重点车辆交通事故。6.全面提升防控能力。严把入口“监测预警”关、严控服务区“引导检查”关、严守出口“拦截查缉”关,形成“一点预警、全程联控、多点拦截”的“三线一网”立体防控体系,重点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7.积极推动协同共治。强化对道路设施静态风险隐患和重点车辆的动态风险监管,积极推动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借助辖区“道安办”,完善工作制度,提升治理专业性和工作效能。8.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各项服务举措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服务区和办事窗口警务效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9.不断创新川渝警务合作。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厅党委总体安排,落实“四项机制”,强化川渝两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区域协作,共同保障省际高速公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10.盘活基础系统运行支撑。用好现有信息系统,织密缉查布控,实现精准管控;进一步强化卡口、ETC、移动警务通定位系统等数据的实战效能。11.强化科技信息技术应用。用好一、二期高速公路智能监控、联合指挥中心,完善一体化指挥调度体系,推动“智慧交管”建设,积极协助推进平安智慧高速建设。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速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安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债务利息支出。高速支队2021年收支总预算54926.14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472.30万元,主要原因是高速监控二期建设项目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高速支队2021年收入预算54926.1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651.11万元,占10.2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275.03万元,占89.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高速支队2021年支出预算5492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69.37万元,占48.01%;项目支出28556.77万元,占51.9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高速支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4926.1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8472.30万元,主要原因是高速监控二期建设项目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275.0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51.11万元;支出包括:公安安全支出47711.13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9.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0.25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2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高速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275.0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975.6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增加相应人员经费。主要为重点刚性项目聘用制书记员、警辅人员经费较2020年增加3854.8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2060.02万元,占85.38%;教育支出5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9.09万元,占3.24%;卫生健康支出1740.67万元,占3.53%;住房保障支出2650.25万元,占5.37%;债务付息支出1220万元,占2.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0374.3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七个高速公路支队及70余个高速公路大队人员工资、日常办公、业务培训及高速公路执法执勤巡逻、事故处理、案件调查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障高速公路交警日常办公及执法执勤活动正常开展。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5920.19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七个高速公路支队及70余个高速公路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经费、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及值班备勤等,保障高速公路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高速交警各支队执法执勤用房、支队及大队执法车辆装备,保障高速各支队及大队执法执勤活动有序开展、保障全省高速公路平安畅通。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3265.87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七个高速公路支队及70余个高速公路大队公安网络租用费、卡口及指挥中心数据传输费用、高速监控二期建设费用、高速监控一期系统运维等,保障高速公路各支队及大队公安网络安全畅通、智能交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交管业务数据正常传输。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1年预算数为2489.6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七个高速公路支队及70余个高速公路大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治安刑事案件调查办案经费、各类专项整治活动费用、宣传费用及恶劣天气道路管控费用等,保障全省高速公路平安畅通、辖区治安形势良好。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调查专项经费,保障案件调查侦办得以顺利进行。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七个高速公路支队及70余个高速公路大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培训费用,保障不断提升全体民警业务水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0.7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七个高速公路支队及70余个高速公路大队24名退休民警公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98.33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七个高速公路支队及70余个高速公路大队1249名民警养老保险支出,保障民警养老保险费用足额缴纳。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507.17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七个高速公路支队及70余个高速公路大队1249名民警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保障民警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足额缴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33.5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七个高速公路支队及70余个高速公路大队1249名民警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保障民警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足额缴纳。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656.39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七个高速公路支队及70余个高速公路大队1249名民警住房公积金支出,保障民警住房公积金费用足额缴纳。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93.8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七个高速公路支队及70余个高速公路大队1249名民警购房补贴支出,保障民警购房补贴费用。

13.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20万元,主要用于:高速公路二期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四川省政府债券2021年还本付息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速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369.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451.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

公用经费7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速支队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66.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40.62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4.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全省七个高速公路支队及70余个高速公路大队因公接待相关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29.22%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高速公路管辖里程较2020年增加900余公里,新成立10余个大队;二是2021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363万元,新购置车辆25台。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03辆,其中:轿车495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6辆,大型客、货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363万元,购置公务用车25辆,其中:轿车25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7.62万元,用于52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省七个高速公路支队及70余个高速公路大队交通巡逻、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处理和治安刑事案件及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置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速支队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速支队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高速支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1.71万元,下降0.89%。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减少,定额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高速支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424.8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执法执勤装备、公务用车、警务辅助人员服装、信息系统建设、高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高速支队共有车辆50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0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7套。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63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5辆。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高速支队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执法办案: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1-1.单位收入总表

      1-2.单位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1-5 高速支队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

表6:2021年省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高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