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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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
四川省公安厅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全省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依法承担全省维护国家安全、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等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处置职责。
四川省公安厅(本级)由29个内设部门组成,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队伍管理训练处、机关党委、新闻宣传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审计处、警务保障部、督察信访总队、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治安管理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总队)、监所管理总队、科技信息化总队、禁毒总队、法制总队、森林公安局等。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29,519.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571.51万元,下降0.4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上级部门下拨的办案业务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544万元。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5,99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706.29万元,占99.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8万元,占0.06%;其他收入214万元,占0.1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6,42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93.15万元,占45.08%;项目支出69,430.67万元,占54.9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25,781.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560.94万元,下降0.44%。主要变动原因是优化项目支出结构,按项目执行情况开支,整体预算资金执行较上年有所下降。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706.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3%。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8.1万元,下降0.4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大运会等阶段性项目圆满完成后,2024年财政项目建设安排较上年有所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执行较上年有所下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706.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9,036.36万元,占86.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1.13万元,占6.93%;卫生健康支出2,753.45万元,占2.19%;住房保障支出5,205.35万元,占4.1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25,706.29,完成预算85.97%。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429.42万元,完成预算96.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受人员调出、退休、去世等影响,人员类经费有一定结余;二是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控制机关运行成本,如水费、邮电费、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等均有不同程度节约。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4,117.02万元,完成预算87.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执法办案相关的专用设备购置因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未能实现当年支付;二是年初批复的办公设备采购未完成,相关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支付;三是在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少数供应商以低价中标方式取得合同,导致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4,524.56万元,完成预算99.5%,整体完成较好。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移民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59.39万元,完成预算8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移民事务相关项目建设需求年末受政策影响发生改变,预算指标未及时追减,造成预算执行偏低。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588.8万元,完成预算7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经费2,939.31万元未达到项目支付条件,未能实现支付。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342.99万元,完成预算99.8%,整体完成较好。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59.33万元,完成预算99.91%,整体完成较好。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5.07万元,完成预算99.91%,整体完成较好。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45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06.2万元,完成预算62.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军转干部培训经费分两笔下达,年初预算106.2万元,按计划已完成,追加经费63.2万元,于当年11月下达,由于经费到位时间较晚,培训计划纳入2025年执行,相关经费结转至2025年重新安排。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2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部分遗属人员病逝,病逝后的人员遗属生活补助费按规定不再发放。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366.4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8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861.21万元,完成预算99.57%,整体完成较好。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344.14万元,完成预算99.56%,整体完成较好。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993.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34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650.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39.52万元,完成预算92.4%,较上年度减少206.8万元,下降16.59%。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国家过紧日子相关工作要求,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当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较上年减少251.07万元;二是为有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提升办案效率,降低电诈案件发案率,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东南亚等地区的警务合作,因公出国(境)经费增加29.3万元;三是为形成办案合力,全国各地与四川交流合作不断增强,公务接待费增加14.97万元。
以上三项品迭后实际减少预算开支206.8万元。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3.53万元,占6.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39.38万元,占90.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61万元,占6.1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3.53万元,完成预算81.13%。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3次,出国(境)18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3年增加29.3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结合上级工作要求,为有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提升办案效率,厅机关对外加大反诈、维稳等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上级公安部门组织赴香港研修团,出访地点为香港,通过研修学习借鉴香港警察的先进侦破案件经验、加强与香港警方业务交流,提升了我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能力水平。(2)参加上级公安部门组织赴香港研修班,出访地点为香港,通过研修学习香港警务工作理念、社区警务、指挥调度、预防犯罪等工作,与香港警务处进行交流,提升了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3)参加上级公安部门组织赴阿联酋开展专项执法合作团,出访地点为阿联酋,通过开展专项业务相互交流内容,增强了中国公安与阿联酋警方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国际执法合作紧密联系,提升了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4)参加上级公安部门组织赴匈牙利参加打拐会议团,出访地点为匈牙利,通过赴匈牙利参加第七次中欧反拐合作平台会议,分享打拐案件工作成果经验,加强相关国际执法合作交流,提升了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5)四川公安赴尼泊尔、斯里兰卡和泰国警务交流团,出访地点为尼泊尔、斯里兰卡和泰国,通过交流学习,增强了四川公安与三国执法机构高层在加强国际执法合作等方面的合作,在打击跨国犯罪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学习借鉴三国社会治理等方面有益经验和做法;在海外利益保护等方面协调所在国执法机构给予了中资机构企业提供最大的保护支持。(6)参加上级公安部门组织禁毒情报技术中心赴西班牙、瑞士、芬兰学术交流团,出访地点为西班牙、瑞士、芬兰,通过交流学习,了解了国外研究前沿技术方法和最新研究进展,进一步推动了国家毒品实验室四川分中心参与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承担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工作,为禁毒实战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国家毒品实验室四川分中心发展方向提供思路。(7)参上级公安部门组织赴澳门研修班,出访地点为澳门,通过研修学习,提升了合成化实战能力,全面构建我省公民出国境实质性审查和来川外国人安全审查体系,排查化解出入境领域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出入境便利政策,完善外国人入出境、停居留、移民融入服务全链条响应机制,全面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引才聚才留才政策,健全完善服务保障制度机制,深化拓宽永居证便利化社会应用场景,助力我省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8)参加上级公安部门组织赴香港开展重大事件专题研修团,出访地点为香港,通过研修学习香港警务法律政策、大型事件处理、内部保卫等工作,与香港警务处进行交流和探讨,提升了相关工作的管理能力和水平。(9)参加上级公安部门组织赴香港研修团,出访地点为香港,通过研修学习,全面构建我省公民出国境实质性审查和来川外国人安全审查体系,排查化解出入境领域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出入境便利政策,完善外国人入出境、停居留、移民融入服务全链条响应机制;健全完善服务保障制度机制,深化拓宽永居证便利化社会应用场景。(10)参加上级公安部门组织赴香港基础训练管理专题研修团,出访地点为香港,通过学习借鉴香港警察的警队建设、管理和执法培训等业务交流,提升了我省公安机关队伍能力水平。(11)参加上级公安部门组织赴香港研修团,出访地点为香港,通过研修学习,全面构建我省公民出国境实质性审查和来川外国人安全审查体系,排查化解出入境领域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出入境便利政策,完善外国人入出境、停居留、移民融入服务全链条响应机制;健全完善服务保障制度机制,深化拓宽永居证便利化社会应用场景。(12)参加上级公安部门组织赴香港、澳门禁毒政策执法科技工作交流团,出访地点为香港、澳门,通过与香港、澳门警方开展禁毒情报技术、重点毒品犯罪案件等交流,提升了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13)参加上级公安部门组织赴香港禁毒情报技术交流团,出访地点为香港,通过与香港警方开展禁毒情报技术、重点毒品犯罪案件等交流,提升了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14)参加上级公安部门组织赴香港专题研修团,出访地点为香港,通过重点围绕香港警务工作理念、社区警务、指挥调度、处警巡逻、训练培训、预防犯罪、青少年保护、科学技术及装备应用等工作与香港警务处进行交流学习,提升了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15)四川公安赴西班牙、马来西亚警务交流团,出访地点为西班牙、马来西亚,通过交流,增强了四川公安与两国执法机构高层在国际执法合作等方面的合作,在打击跨国犯罪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学习借鉴两国社会治理等方面有益经验和做法;在海外利益保护等方面协调所在国执法机构给予中资机构企业提供最大的保护支持,提升了执法和海外利益保护的能力和水平。(16)四川公安赴意大利、塞尔维亚警务交流团,出访地点为意大利、塞尔维亚,通过交流,增强了四川公安与两国执法机构高层在国际执法合作等方面的合作,在打击跨国犯罪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学习借鉴两国社会治理等方面有益经验和做法;在海外利益保护等方面协调所在国执法机构给予中资机构企业提供最大的保护支持。(17)参加上级公安部门组织的基础训练管理专题研修团,出访地点为香港,通过学习借鉴香港警察的警务新闻宣传、管理和执法培训等业务交流,提升了我省公安机关队伍能力水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9.38万元,完成预算9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251.07万元,下降21.09%。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安工作实际需求,与去年相比减少相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48.32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3辆、金额193.32万元,商务车2辆、金额48.55万元,越野车3辆、金额106.4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应急处置、高原处突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43辆,其中:轿车208辆(含警车)、越野车79辆(含警车)、载客汽车72辆(包含客车、商务车)、其他车辆8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1.0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侦查、案件办理、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61万元,完成预算5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14.97万元,增长69.18%。主要原因是为有效形成打击犯罪合力,提升办案效率,厅机关加强了与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以及周边地区公安机关的交流与合作。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6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业务交流、调研学习、监督检查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接待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116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6.6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外公安部门来宾89批次、1095人次(不含陪同人员),支出35.48万元;省内来宾11批次、72人次(不含陪同人员),开支1.1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26.08万元,主要用于香港驻成都经贸办事处代表团、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代表团、尼泊尔国家调查局代表团、缅甸内政部代表团、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内务总局代表团、马尔代夫代表团、马来西亚代表团、哈萨克斯坦代表团、埃及代表团、南非代表团、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代表团等来访及会务。外事接待15批次,17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08万元。具体为:(1)香港驻成都经贸办事处代表团来访期间接待用餐费0.1万元;(2)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代表团来访期间接待用餐费3.63万元;(3)尼泊尔国家调查局代表团来华访问期间接待用餐费、住宿费、机场外宾会见费用、租车费等4.61万元;(4)缅甸内政部代表团来华访问期间外宾会见费用2.80万元;(5)澜湄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代表团来访期间接待用餐费0.12万元;(6)香港、澳门警队代表团来访期间交通、用餐费等0.85万元;(7)国际刑警组织金融犯罪和反腐败中心行动局工作组来访期间交通食宿费0.13万元;(8)因外事礼仪需要,出访尼泊尔、斯里兰卡、泰国购置外事礼品一批,支出0.6万元;(9)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2024年大会期间接待马来西亚、马尔代夫和哈萨克斯坦代表团餐费、住宿费等1.56万元;(10)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内务总局代表团来访期间接待用餐费0.24万元;(11)中美交流投资代表团来访期间接待用餐、会议服务费用0.77万元;(12)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2024年大会期间接待马来西亚代表团第二批次餐费、住宿费等3.31万元;(13)埃及代表团来川访问期间交通、住宿、餐饮、外事礼品等2.38万元;(14)南非警察部访华代表团来川访问期间的交通、餐费、外事礼品、住宿费等3.42万元;(15)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代表团来华访问期间接待餐费、其他工作费用1.56万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6%。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84万元,下降36.39%。变动主要原因是打击整治涉彩票违法犯罪项目初见成效,使用项目资金较上年下降。
2024年年四川省公安厅(本级)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四川省公安厅(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50.19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528.57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一是为维护社会治安,加强打击涉黑涉恐、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增加了差旅、会议费等各项支出;二是新招录人员增加,增大新入职人员福利费、差旅费等与机关运行相关的成本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四川省公安厅(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0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77.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1.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44.19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公安民警政法统一着装经费、执法办案仪器设备及耗材采购、物业管理、维修改造、信息化及网络运行维护经费、身份证及护照等证照制证设备材料采购、制证专用设备采购、通用办公设备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26.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5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387.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0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公安厅(本级)共有车辆443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35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安装备建设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4年四川省公安厅(本级)无专项预算项目,不涉及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阶段性(一次性)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四川省公安厅其他收入主要是公安部补助的专项办案经费收入等。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公共安全支出(类):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移民事务(项):反映公民出出入境管理、外国人管理、边防检查、边境管理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共方面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 住房保障(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