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

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公安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2020四川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四川省公安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一是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公安厅党委的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切关注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0年,通过公安厅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措施、政策解读、机构职能、招考录用警方提示、财政资金、政府采购、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上万余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85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537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48条。厅机关组织召开新闻发布(通气)会12场,向社会征集调查1次。二是稳步推进依申请公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受理、审查、交办、征询、答复等各个工作环节,对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2020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其中: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经审查,除无效、重复申请1件外,其余均按规定处理答复三是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圆满完成公安厅门户网站迁移至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任务。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按时保质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账号专项梳理排查,清理整合违规账号,规范全省公安新媒体矩阵建设,进一步完善备案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四是畅通警民互动渠道2020年,通过公安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我要咨询、我建议等栏目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咨询建议、信访投诉4454余条,均按期回复回应,群众好评率达99.5%以上充分发挥了网站听民意、解民情、汇民智的桥梁作用。是强化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每季度召集厅属相关部门参加公安厅门户网站管理暨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分析前期工作不足,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并对厅属相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业务水平。六是强化组织监督保障和政府信息管理。出台《2020年厅机关目标绩效考核通用指标》,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厅机关绩效考核,明确责任分工,督考结合,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采集、发布各流程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强化谁上网、谁审查、谁负责责任制,防范控制各类泄密、失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件)

本年新
公开数量(件)

对外公开总数量(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个)

本年增/减(个)

处理决定数量(件)

行政许可

59

-5

10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3

-35

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个)

本年增/减(个)

处理决定数量(件)

行政处罚

838

-142

0

行政强制

24

-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个)

本年增/减(个)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个)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3

2888.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4

0

0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信息公开方式多样性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公安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掌握有关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拓宽公开范畴、提高公开内容质量。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公安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加强与社会媒体沟通联系,争取政府信息在中央、省级媒体平台深化推进,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三是提升信息公开全面性。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强行政处罚和许可、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推进决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公安厅门户http://gat.s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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